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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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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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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SB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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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7503683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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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 |
: |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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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本 |
: |
16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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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版社 |
: |
中國法律圖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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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版日期 |
: |
20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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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T$ |
: |
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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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說明: 國際快遞 , 海運郵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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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題評分依據,備考應試指南,編寫人員重大調整,考試內容重大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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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法治建設要求和司法機關及法律服務部門用人實際,依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試行)》和2008年國家司法考試工作方案,司法部組織有關專家對《2007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進行了適度調整。根據六次國家司法考試實踐,2008年考試大綱更加貼近法律實務,科學考察法律專業知識和實務能力;更加注重綜合素質要求,重點考察思想政治素質、法律職業道德。根據知識更新和國家立法情況,對考核知識點範圍及相應法律法規進行適當增刪。 2008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包括以下三部分: 一、2008年國家司法考試考試說明; 二、各科目考試範圍及復習掌握的提示和要求; 三、各科目涉及到的應參考的主要法律法規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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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國家司法考試考試說明 法理學 第一章 法的本體 第二章 法的運行 第三章 法的演進 第四章 法與社會 法制史 第一章 中國法制史 第二章 外國法制史 憲法 第一章 憲法基本理論 第二章 國家的基本制度(上) 第三章 國家的基本制度(下) 第四章 公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第五章 國家機構 第六章 憲法的實施及其保障 附錄:法律法規目錄 經濟法 第一章 競爭法 第二章 消費者法 第三章 銀行業法 第四章 證券法 第五章 財稅法 第六章 勞動法 第七章 土地法和房地產法 第八章 環境保護法 附錄:法律法規目錄 國際法 第一章 導論 第二章 國際法律責任 第三章 國際法上的空間劃分 第四章 國際法上的個人 第五章 外交關係法與領事關係法 第六章 條約法 第七章 國際爭端的和平解決 第八章 戰爭與武裝衝突法 附錄:法律法規目錄 國際私法 第一章 國際私法概述 第二章 國際私法的主體 第三章 法律衝突、衝突規範和準據法 第四章 適用衝突規範的制度 第五章 國際民商事關係的法律適用 第六章 國際民商事爭議的解決 第七章 區際法律問題 附錄:法律法規目錄 國際經濟法 第一章 導論 第二章 國際貨物買賣 第三章 國際貨物運輸與保險 第四章 國際貿易支付 第五章 對外貿易管理制度 第六章 世界貿易組織 第七章 國際經濟法領域的其他法律制度 附錄:法律法規目錄 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 第一章 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概述 第二章 審判制度 第三章 檢察制度 第四章 律師制度 第五章 公證制度 第六章 法官職業道德和職業責任 第七章 檢察官職業道德和職業責任 第八章 律師職業道德和職業責任 第九章 公證員職業道德和職業責任 附錄:法律法規目錄 刑法 第一章 刑法概說 第二章 犯罪概說 第三章 犯罪構成 第四章 排除犯罪的事由 第五章 犯罪的未完成形態 第六章 共同犯罪 第七章 單位犯罪 第八章 罪數 第九章 刑罰概說 第十章 刑罰的體系 第十一章 刑罰的裁量 第十二章 刑罰的執行 第十三章 刑罰的消滅 第十四章 罪刑各論概說 第十五章 危害國家安全罪 第十六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十七章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1):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 第十八章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2):走私罪 第十九章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3):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 第二十章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4):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二十一章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5):金融詐騙罪 第二十二章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6):危害稅收徵管罪 第二十三章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7):侵犯知識產權罪 第二十四章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8):擾亂市場秩序罪 第二十五章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第二十六章 侵犯財產罪 第二十七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1):擾亂公共秩序罪 第二十八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2):妨害司法罪 第二十九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3):妨害國(邊)境管理罪 第三十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4):妨害文物管理罪 第三十一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5):危害公共衛生罪 第三十二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6):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 第三十三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7):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 第三十四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8):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 第三十五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9):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罪 第三十六章 危害國防利益罪 第三十七章 貪污賄賂罪 第三十八章 瀆職罪 第三十九章 軍人違反職責罪 附錄:法律法規目錄 刑事訴訟法 第一章 刑事訴訟法概述 第二章 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 第三章 刑事訴訟中的專門機關和訴訟參與人 第四章 管轄 第五章 回避 第六章 辯護與代理 第七章 刑事證據 第八章 強制措施 第九章 附帶民事訴訟 第十章 期間、送達 第十一章 立案 第十二章 偵查 第十三章 起訴 第十四章 刑事審判概述 第十五章 第一審程式 第十六章 第二審程式 第十七章 死刑復核程式 第十八章 審判監督程式 第十九章 執行 第二十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程式 第二十一章 涉外刑事訴訟程式與司法協助制度 附錄:法律法規目錄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第二章 行政組織與公務員 第三章 抽象行政行為 第四章 具體行政行為概述 第五章 行政許可 第六章 行政處罰 第七章 行政強制 第八章 行政合同與行政給付 第九章 行政程式與政府資訊公開- 第十章 行政復議 第十一章 行政訴訟概述 第十二章 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 第十三章 行政訴訟的管轄 第十四章 行政訴訟參加人 第十五章 行政訴訟程式 第十六章 行政訴訟的特殊制度與規則 第十七章 行政案件的裁判與執行 第十八章 國家賠償概述 第十九章 行政賠償 第二十章 司法賠償 第二十一章 國家賠償方式、標準和費用 附錄:法律法規目錄 民法 第一章 民法概述 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章 法人 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為 第五章 代理 第六章 訴訟時效與期限 第七章 物權概述 第八章 所有權 第九章 共有 第十章 用益物權 第十一章 擔保物權 第十二章 佔有 第十三章 債的概述 第十四章 債的履行 第十五章 債的保全和擔保 第十六章 債的移轉和消滅 第十七章 合同的訂立和履行 第十八章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十九章 合同責任 第二十章 轉移財產權利的合同 第二十一章 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 第二十二章 提供勞務的合同 第二十三章 技術合同 第二十四章 不當得利、無因管理 第二十五章 著作權 第二十六章 專利權 第二十七章 商標權 第二十八章 婚姻家庭 第二十九章 繼承概述 第三十章 法定繼承 第三十一章 遺囑繼承、遺贈和遺贈扶養協議 第三十二章 遺產的處理 第三十三章 人身權 第三十四章 侵權行為 附錄:法律法規目錄 商法 第一章 公司法 第二章 合夥企業法 第三章 個人獨資企業法 第四章 外商投資企業法 第五章 企業破產法 第六章 票據法 第七章 保險法 第八章 海商法 附錄:法律法規目錄 民事訴訟法與仲裁製度 第一章 民事訴訟與民事訴訟法 第二章 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與基本制度 第三章 主管與管轄 第四章 訴 第五章 當事人 第六章 訴訟代理人 第七章 民事證據 第八章 民事訴訟中的證明 第九章 期間、送達 第十章 法院調解 第十一章 財產保全和先予執行 第十二章 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 第十三章 普通程式 第十四章 簡易程式 第十五章 第二審程式 第十六章 特別程式 第十七章 審判監督程式 第十八章 督促程式 第十九章 公示催告程式 第二十章 民事裁判 第二十一章 執行程式 第二十二章 涉外民事訴訟程式 第二十三章 仲裁與仲裁法概述 第二十四章 仲裁委員會和仲裁協會 第二十五章 仲裁協議 第二十六章 仲裁程式 第二十七章 申請撤銷仲裁裁決 第二十八章 仲裁裁決的執行與不予執行 第二十九章 涉外仲裁 附錄:法律法規目錄 附錄大綱編寫、修訂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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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國家司法考試 考試說明 一、考試性質與測試目標 國家司法考試是為國家和社會選拔符合法律職業要求的合格法律專門人才,由國家統一組織的從事特定法律職業的資格考試。根據法律規定,初任法官、檢察官和擔任律師、公證員必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國家司法考試的目標是以公平、公正的考試方式和方法,檢驗應試人員是否具有擔任初任法官、檢察官和執業律師、公證員所應具備的相應法律基礎知識、專業技能、實務能力和職業道德水準。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合格人員可以向司法部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二、考試內容、科目與要求 根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試行)》的規定,國家司法考試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2008年國家司法考試科目包括:法理學、法制史、憲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民事訴訟法、商法、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道德,共14門科目。 對上述內容與科目,應試人員應分別從了解、理解、熟悉等三個能力層次予以把握: ——了解,要求對相關法律知識、規定能夠準確再認、再現,即知道“是什麼”; ——理解,在了解基礎上,能夠深刻領會相關法律知識、原理及規定,並藉此解釋、論證觀點,分析現象,辨明正誤,即明白“為什麼”; ——熟悉,要求能夠靈活運用相關法律原理、觀點和方法,依據相關法律規定,綜合分析、解決理論和實際問題,對社會法律現象和實務作出正確判斷和評價,即清楚“怎麼辦”。 三、考試方式 國家司法考試方式為閉卷筆試,考試實測共兩天、分四場進行。 四、試卷結構 2008年國家司法考試考試試卷共四張,試卷結構: 試卷一:本卷共100道試題,由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不定項選擇題組成。其中單項選擇題50題,每題1分;多項選擇題、不定項選擇題50題,每題2分。本卷分值150分,考試時間180分鐘。 本卷科目:法理學、法制史、憲法、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道德。 試卷二:本卷共100道試題,由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不定項選擇題組成。其中單項選擇題50題,每題1分;多項選擇題、不定項選擇題50題,每題2分。本卷分值150分,考試時間180分鐘。 本卷科目: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試卷三:本卷共100道試題,由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不定項選擇題組成。其中單項選擇題50題,每題1分;多項選擇題、不定項選擇題50題,每題2分。本卷分值150分,考試時間180分鐘。 本卷科目: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製度)。 試卷四:本卷主要由簡析題、分析題、法律文書題、論述題等題型組成。本卷分值150分,考試時間210分鐘。 本卷科目:法理學、憲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 本卷設置若干選作題,應試人員選擇其一作答;應試人員若全部作答,只評判書寫在前的一道試題。 以上四卷總分為600分。應試人員必須參加以上四卷的全部考試,四卷中任何一卷不得為零分,且通過當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分數線,才可依法申請法律職業資格。應試人員各卷的考試成績當年有效。 五、題型與示例 (一)單項選擇題 答題要求:每題設四個選項,其中只有一項是最符合題意的,應試人員應將該選項選擇出來並按要求在答題卡相應位置填涂,多選、錯選或不選均不得分。 示例:養花專業戶李某為防止有人偷花,在花房周圍私拉電網。一日晚,白某偷花不慎觸電,經送醫院搶救,不治身亡。李某對這種結果的主觀心理態度是什麼? A.直接故意 B.間接故意 C.過於自信的過失 D.疏忽大意的過失 (二)多項選擇題 答題要求:每題設四個選項,其中至少有兩項是最符合題意的,應試人員應將該選項選擇出來並按要求在答題卡相應位置填涂,多選、少選、錯選或不選均不得分。 示例:甲公司與乙公司交易中獲面額為100萬元的匯票一張,出票人為乙公司,付款人為丙公司,匯票上有丁、戊兩公司的擔保簽章,其中丁公司擔保80萬元,戊公司擔保20萬元。後丙公司拒絕承兌該匯票。以下判斷哪些是正確的? A.甲公司在被拒絕承兌時可以向乙公司追索100萬元 B.甲公司在被拒絕承兌時只能依據乙公司的交易合同要求乙公司付款 C.甲公司只能分別向丁公司追索80萬元和向戊公司追索20萬元 D.丁公司和戊公司應當向甲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三)不定項選擇題 答題要求:每題設四個選項,其中至少有一項是最符合題意的,應試人員應將該選項選擇出來並按要求在答題卡相應位置填涂,多選、少選、錯選或不選均不得分。 示例:在某法院受理的一起交通處罰案件中,被告提供了'-3事人闖紅燈的現場筆錄。該現場筆錄載明瞭當事入闖紅燈的時間、地點和拒絕簽名的情況,但沒有當事人的簽名,也沒有其他證人簽名。原告主張當時不在現場,並有一朋友為其出庭作證。根據原被告雙方提供的證據,法院應如何認定? A.法院可以認定原告闖紅燈 B.法院可以認定原告沒有闖紅燈 C.法院對原告是否闖紅燈無法認定 D.法院需進一步調查後再作認定 (四)簡析(簡答)題 答題要求:應試人員應仔細審閱試題,根據有關法律知識、規定,結合所給材料及提問簡要分析、回答問題。 示例:甲市人民政府在召集有關職能部門、城市公共交通運營公司(以下簡稱城市公交公司)召開協調會後,下發了甲市人民政府《會議紀要》,明確:城市公交公司的運營範圍,界定在經批准的城市規劃區內;城市公交公司在城市規劃區內開通的線路要保證正常運營,免繳交通規費;在規劃區範圍內,原由交通部門負責的對城市公交公司違法運營的查處,交由建設部門負責。《會議紀要》下發後,甲市城區交通局按照《會議紀要》的要求,中止了對城市公交公司違法運營的查處。 田某、孫某和王某是經交通部門批准的三家運輸經營戶,他們運營的線路與《會議紀要》規定免繳交通規費的城市公交公司的兩條運營線路重疊,但依《會議紀要》,不能享受免繳交通規費的優惠。三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會議紀要》中關於城市公交公司免繳交通規費的規定,並請求確認市政府《會議紀要》關於中止城區交通局對城市公交公司違法運營查處的內容違法。 問題: 1.甲市人民政府《會議紀要》所作出的城市公交公司免繳交通規費的內容是否屬於行政訴訟受案範圍?為什麼? 2.田某、孫某和王某三人是否具有原告資格?為什麼? 3.田某、孫某和王某三人提出的確認甲市人民政府中止城區交通局對城市公交公司違法運營查處的內容違法的請求,是否屬於法院的審理範圍?為什麼? (五)分析題 答題要求:應試人員應仔細審閱試題,根據有關法律知識、原理及規定作出全面分析,結合試題所給材料,按要求作答。 示例:李某長期在甲市行人較多的馬路邊詢問行人是否需要身份證,然後將需要身份證的人的照片、住址等資料送交何某偽造。何某偽造後,李某再交給購買者。在此期間,李某使用偽造的身份證辦理手機入網手續並使用手機,造成電信資費損失3000余元。為了防止司法人員的抓捕,李某一直將一把三角刮刀藏在內衣口袋中。2001年4月下旬的一天晚上,李某在馬路上詢問行人是否需要身份證時,發現錢某孤身一人行走,便竄至其背後將其背包(內有價值2000元的財物)奪走後迅速逃跑。錢某大聲呼喊抓強盜。適逢民警趙某經過此地,趙某將李某攔住。此時李某掏出三角刮刀,朝趙某的腰部捅了一刀後逃離,致趙某重傷。甲市公安機關抓獲李某後,與李某居住地乙市公安機關聯繫,發現李某是因為在乙市使用信用卡透支1萬元後,為逃避銀行催收而逃至甲市的。 問題:請結合上述案情,分析李某各行為的性質,並請說明理由。 (六)法律文書題 答題要求:應試人員應對試題所提供的事實材料進行加工整理,並按規範格式和內容製作相應的法律文書,或要求應試人員對試題所提供的法律文書進行分析,指出其不規範或錯誤之處並說明理由。法律文書題還應文字通順、標點正確、無語法錯誤。 示例:被告人李某,男,1970年8月2日生,漢族,農民,住赤山市龍安村。2000年9月7日上午,被告人李某路經該市郊區時,見被害人徐某(女,34歲) 一人在草灘上牧羊,便上前搭話。交談中李產生了邪念,便將徐拉入附近溝內按倒在地,強行撕扯徐的褲子欲行強姦。徐極力反抗,大聲呼救。李害怕罪行暴露,掏出隨身攜帶的匕首向徐的腹部猛刺一刀。徐繼續呼救,李一手卡住徐的脖子,另一手用匕首向徐的腹部猛刺數刀,致徐當場死亡。李取下徐手上戴的手錶和身上的80元錢,並將徐的屍體移到附近掩埋。隨後,李將被害人放牧的125隻綿羊趕到臨近的高家店村,準備銷贓時被發現。李畏罪潛逃,後被抓獲歸案。 問題:現假定你為本案的公訴人,請根據上述案情撰寫一份起訴書。 答題要求: 1.格式正確,應具備的事項齊全; 2.請求合法有據,定性準確; 3.文字通順簡練,無語法錯誤和錯別字; 4.題中未涉及的當事人自然情況及司法機關的名稱、文號等可自行編撰,但不得署應試人員姓名。 (七)論述題 答題要求:應試人員應根據試題所提供的材料,運用掌握的法學知識、理論進行分析和論述。論述題要求觀點明確、說理充分、語言流暢、邏輯嚴謹、表述準確。 示例:英美法係國家實行判例法制度,法官的判決本身具有立法的意義,並對以後處理類似案件具有拘束力。我國主要以成文法律及司法解釋作為審判案件的依據,同時最高人民法院也通過公佈案例指導審判實踐。請圍繞“判例、案例與司法解釋”談談你的看法。 答題要求: 1.在分析、比較、評價的基礎上,提出觀點並運用法學知識闡述理由; 2.說理清楚,邏輯嚴謹,語言流暢,表達準確; 3.字數不少於5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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