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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著名的爵士音樂家 ——路易斯·阿姆斯特朗
1901年8月4日生於美國跑易斯安那州新奧爾良
1971年7月6日死於紐約州紐約市
主要演奏樂器:小號
樂隊演出相關工作:歌手,指揮
主要音樂風格:新奧爾良爵士樂,搖擺樂,迪克西蘭爵士樂
綽號:話匣子
提起爵士音樂,人們最先聯想到的人,很有可能是一位具有小丑般形象的,活潑可愛的小人物,他是一位聲音沙啞的歌手,手中常常用一支小號。他以新奧爾良爵士樂風格,在迪克西蘭爵士樂配曲下,演奏結構簡單、富有戲劇性的作品。這個人就是路易斯·阿姆斯特朗。他是爵士樂壇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的大人物。每一本關於爵士樂的書,都會提及他的名字。他對於爵士樂的重要意義,就好像古典音樂的巴赫,搖滾樂的普雷斯利。
當然,阿姆斯特朗的成就遠非上面簡單的類型化的描述可以概括的。他是爵士樂歷史上最偉大和最重要的音樂家,他對於爵士樂的創新和普及的革新超過了其他任何人,甚至可以毫不誇張地說,在某種意義上,路易斯。阿姆斯特朗開創了爵士樂的歷史。
從時間上來看,另外一位新奧爾良的爵士音樂家西德尼。貝徹的出現比阿姆斯拉特朗更早,但第一位灌制唱片的爵士樂獨奏家的榮耀無疑是屬於路易斯·阿姆斯特朗的,他對爵士樂發展的貢獻是功勳卓著的,正是由於他的努力,爵士樂才從一種以合奏為主的民歌音樂形式,轉變成為強調創造性的即興獨奏的音樂形式。路易斯。阿姆斯特朗在這個轉變的過程中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在早期的爵士樂演奏中,大多數音樂家還沒有即興演奏的概念。即便有了即興的發揮,也都是大家一起完成的,合奏是最主要的演奏方式,這一點與今日的爵士樂演奏有限大區別。這是主要是當時的音樂家自身素質方面的原因造成的。那時的演奏者大多數是生活在社會底層的黑人音樂家,他們的音樂素養普遍較低,缺乏樂理知識,缺乏音樂演奏方面的正規訓練,因此,他們的音樂發展受到了限制,他們的音樂思想往往超越了他們的音樂技巧所能達到的水準。同時,他們對於宗教的熱誠在某種程度上,超過了對於音樂本身的追求,他們對於音樂的探索,更多的是為了表達了他們對於神的威嚴和力量的敬畏,音樂更像是他們信仰的工具,就像印第安人在他們的造物主面前的舞蹈一樣,爵士樂超出了音樂本身,成為了黑人表達宗教虔誠的最佳方式。
早期的爵士音樂家很難有正規的演出場所,他們經常出沒的多是一些低級的酒吧或者舞廳,乃至下等的妓院,難登大雅之堂是評論界對於爵士樂的一致性看法。更準確地說,爵士樂時還不是一種獨立的音樂形式。它不但缺乏自身的特點,
代表性的傑出的音樂家,爵士樂需要一位天才,在這個時刻出現,開創爵士樂的歷史,為爵士樂在音樂的殿堂中贏得一席之地。這份重擔落在一位來自新奧爾良的黑人音樂家肩上,他的名字是路易斯·阿姆斯特朗。
路易斯·阿姆特朗是一位非常幸運的天才。如果他早出生二十年,他也許會成為一位精彩的民歌小號手,一位街頭樂隊的指揮,缺乏音樂素養以及富於個性的聲音,整天為葬禮或是宗教儀式吹奏,如果他晚出生十五年,或者出生在新奧爾良之外的其他地方,他將缺乏造就他音樂成就的深厚的音樂土壤,把自己的超凡的天賦埋沒在南方某個火熱潮濕的小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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